創業、研發新產品資金是影響成敗的一大關鍵,除了請股東增資和銀行借貸,還有另一個選項,就是申請政府的創新研發計畫,例如SBIR(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)和SIIR(服務業創新研發計畫)。要怎麼選擇呢?可以從產業性質、計畫方向來考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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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oggleSBIR vs. SIIR:概述
- SBIR:針對小型企業的創新技術和創新產品開發。(SBIR 補助申請資格)
- SIIR:專注於服務業的創新,例如提升服務模式、發展新的商模和數位化轉型。
(SIIR 補助申請資格)
SBIR vs. SIIR適用產業類型
- SBIR:不限定產業,但是與AI智能、永續節能、銀髮照護等政府著重的領域相關可加分。
- SIIR:著重服務型產業創新,如餐飲業、旅遊業、教育產業、服飾業、金融業。
SBIR vs. SIIR補助內容/階段與金額
- SBIR:分為三個階段,從可行性研究到產品開發和商業化,每階段補助金額不同。
先期研究/先期規劃案(Phase 1)
個別申請:補助上限新臺幣100萬(計畫期程以6個月為限)。
研究開發/細部計畫案(Phase 2)
個別申請:補助上限新臺幣1,000萬元(計畫期程以2年為限)
研發聯盟:補助上限新臺幣3,000萬元(計畫期程以2年為限)。
加值應用(Phase 2+)
個別申請:補助上限新臺幣500萬元(計畫期程以1年為限)
研發聯盟:補助上限新臺幣2,500萬元(計畫期程以1年為限)。
技術升級轉型
補助經費及期程上限比照Phase1及Phase2:核定補助經費加成15%。
- SIIR:
(一)個別創新
1.先期創新:單一企業申請,補助上限最高150萬元。
2.轉型創新:單一企業申請且須曾獲SIIR計畫補助,補助上限最高300萬元。
(二)合作創新
每案至少3家企業聯合申請,「聯合申請」須擇定一家為主導單位,其餘為成員單位;若為連鎖體系則應由總部申請,且創新服務需導入至少10家門店,補助上限最高800萬元。(三)國際化進階創新
計畫內容如符合國際化服務貿易輸出者,擴大海外市場之商模落實,個別創新補助上限最高500萬元,合作創新補助上限最高1,000萬元。
(內容若有變動,請以SIIR計畫網站公告為主)
SBIR vs. SIIR 怎麼選?
讓我們先看這兩個案例:
案例一:科技型創業者Tom
Tom計劃開發一種新型醫療設備,該設備利用人工智能技術進行疾病早期診斷。他的企業處於技術研發的初期階段,計畫需要大量資金進行技術驗證和原型設計。對於Tom來說,SBIR是更合適的選擇,因為SBIR提供從可行性研究到產品開發的全面支持,能夠滿足他在不同研發階段的資金需求。
案例二:服務業創業者Alice
Alice擁有一家餐廳,計劃引入一套智能點餐系統,通過數據分析提升顧客服務體驗,並希望進一步擴展品牌影響力。她的計畫已經有了初步的市場基礎,並且需要進一步創新和升級服務模式。對於Alice來說,SIIR是更好的選擇,因為SIIR專注於服務業的創新和數位化轉型,能夠支持她的創新服務和品牌擴展計畫。
(小提醒:SIIR的創新性是要對比國內相關產業,如果想將餐廳數位轉型,但是用的APP是已經開發出的,就不能算「創新」,除非是由現有基礎去發展新的模式、功能。
申請SBIR vs. SIIR 的考量原則
SBIR主要針對創新性的技術、產品,;SIIR則是著重服務業的模式創新、數位轉型,因此在申請時可以先評估產業類別,以及計畫主要的重點是放在技術研發還是商模創新?基本上SBIR只要創新性夠,任何研發計畫都可以申請(包括服務業),而SIIR著重服務產業。另一考量是時間點,SBIR隨到隨審,SIIR每年有限定申請的期間,因此如果要考慮申請SIIR,要特別注意時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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